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5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做好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并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助学金。 (3月24日前完成)
2.班级评议小组讨论,辅导员推荐。辅导员组织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审议个人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以及本通知要求,形成《班级春季国家助学金拟资助转评名单》。并向二级学院提交《学生资助班级评议会议记录》(附件3)(含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结果、图片等) (3月26日前完成)
3.二级学院审议、公示。
二级学院成立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本学院拟资助学生名单。二级学院拟资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填写《本专科生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二级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二级学院评审小组会议评审会议纪要》(纸质)《结果公示(含图片)》《公示报告(含图片)》(纸质)《2025年二级学院春季国家助学金拟资助转评学生名单表》(附件5)(纸质盖章)《本专科生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盖章) 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月11日前完成)。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建议名单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以及本通知要求,审核二级学院评议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等,审核无异议后,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国家助学金拟资助转评学生名单》(4月16日前完成) 。
6.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评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公示结果形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议会议会议纪要》(含图片)、《公示报告》(含图片)、《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转评报告》,同时向学院领导汇报此项工作。(4月25日前完成)